
收到商标侵权官司要不要主动联系对方和解 被诉商标侵权如何应对?
收到商标侵权官司要不要主动联系对方和解?现在还没开庭,法官的意思是先让联系一下原告,看看原告的意思。
如果主动联系对方谈和解,该怎么谈? 如果联系谈和解,是不是就默认侵权存在。怕联系以后就不好嘴硬狡辩了
不主动联系,硬杠 是否可利用避风港原则,寻找证明,不是自己发的内容,不知道此内容的存在和侵权,网站早已关闭等方面入手。
只有文字,没有图片,居然要6.2万。
处理正确步骤是这样的
网友@爱说说:
1、只收到起诉书没见到开庭通知坚决不要理会,绝对不要回寄任何资料;
2、收到开庭通知就积极应诉,有50%的可能他们庭前自己撤诉了;
3、没有撤诉的,就准时去开庭,有30%的可能他们没有出庭,按我国法律的规定算原告自动撤诉;
4、积极应诉之后有可能对方不等判决就自动撤诉,那就当没这件事情发生:
5、万一判个几百元,要么不理他们,要么上诉,这事99%也就到此为止、不了了之了。
网友@飞飞SEO:
最重要的一项是,你想办法找证据,证明,自己所用到的词,与对方经营的商标,不属于同一个类别,且,你发表的内容,不涉及,对方经营的业务范围,
故不存在实质上的商业侵权!
并没有通过所谓的对方指的商标,名字,宣传你自己的业务,达到谋利的方面,
要求对方按此,提供证据,证明你利用商标,在侵权宣传的情况下,获利了,获了多少!
给对方造成的实质上的利益损失
得看你发的啥内容,才能分解,存不存在侵权
从对方提供商标来看,应该是,对方是餐饮酒店 业!
只要你提到的商标名称,不是指的这类产品,就该没事儿!
如果你宣传了人家的产品名称相同的产品,就存在侵权嫌疑,还要看你宣传的商品,你有没有从中获利,!
或给对方造成了啥负面影响!
总结:
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如果没有办法协商,还可以看看对方起诉的商标权是否可以撤销,或者无效。 如果该商标对方三年没有使用了,那么完全是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可以将其撤销的。 如果该商标不具有显著性,那么也就可以申请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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